中国地区暂停提交签证申请
13.02.2020 / 04:39 | Aktualizováno: 29.05.2020 / 15:35
捷克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一项保护措施,指示捷克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、捷克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、捷克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和捷克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停止接收、处理和决策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申请,包括签发签证。
捷克共和国公民家庭成员的短期申根签证申请不受此措施的限制。由于捷克签证申请中心已经关闭,我们要求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shanghai@embassy.mzv.cz与上海总领事馆联系。在总领馆的预约将随后得到确认。 |
内政部同样应暂停对这些外交使团提交的已处理申请的决策。
该保护措施在另行通知前一直有效。
法律来源:
- 保护措施文件-仅捷克文 (PDF, 687 KB)
承前述中国地区捷克签证中心临时关闭通知,领馆特此公告中心在另行通知前将无限期关闭。 |
相关信息已于2020年2月10日在外交部中心网站发布